司考与考研冲突与融合中的抉择

时间:2013-07-16 11:13  来源:未知   作者:Jurist   点击:分享到QQ空间
[摘要]司考与考研的关系就是法条和法理的关系,本是相互促进,同一个问题的不同方面。然而从考试的角度来看,在有限时间、精力条件下,备考所要求我们的针对性又使其相互冲突。如何处

  核心提示:司考与考研的关系就是法条和法理的关系,本是相互促进,同一个问题的不同方面。然而从考试的角度来看,在有限时间、精力条件下,备考所要求我们的针对性又使其相互冲突。如何处理好二者关系,是关键成功与失败的重大问题。
 

   2008年司法部第一次允许在校生参加司法考试,从此法律人在人生成长道路上多了一个烦恼,在大三就必须认真思考如何处理司考和考研之间的关系。

 一、司考与考研各自的特点

      司法考试是一种资格考试,也就是一种水平考试,主要是检测考生法律水准是否达到了应有的高度。当然由于每年有个通过率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它也具有竞争性,考生也不纯粹是自己战胜自己,把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通过考试,还是需要战胜大半部分同伴才能取得胜利,成功通过司考,只是由于其考试人数众多,竞争范围非常广泛,相比于水平考试的特征,选拔性特征得到了掩饰。以上这些特点只是从考试形式上进行分析而得出的结论,然而从考试内容上进行分析,其本质特征还是在于其应用性,他不是以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为准,即不以考察法律背后的法理为主,而是以考查考生对于法条的应用为主,也就是考查考生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进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考研从考试形式上看其拔性特征更显著。考生同台竞技,高分者成功,低分者失败,优胜劣汰。但是由于每年国家会划定个国家线,需先过国家线才能最终被录取,从这个角度讲,考研也需要先达到一定的水准然后才有被选拔的资格,具有水平考试的特征,但是相比于水平性考试,考研的主要特征还是选拔性,划定国家线只是为了确定最终的复试名额,是为了进行人员选拔的一个手段。从考试内容上看,研究生顾名思义是进行研究的人员,虽说现在有专业硕士,但其也是进行应用性研究的人员,只是研究的角度和切入点不一样。进行研究,就是搞清楚现象背后的原因,进行总结归纳上升为理论高度,故考研主要考察的就是法条背后的理由,显然不同于司法考试对于法律的应用。

二、司考与考研的冲突

     司考与考研一个侧重于对法条的应用,一个侧重于对于理论的考察。因此在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对于法律规定的识记上,也就是对于法条的理解、记忆和应用上,而在准备考研的时候则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法律的基本概念、特征、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原理等法律理论上。理论是从大量的法律规定中总结提炼出的一般性规定,在进行理论创造和创新的时候用到的是归纳推理的思维方式,法律规定是在已有的理论基础上进行演绎推理而得出的对于具体问题的一种解决方案。两种考试其思维方式都不一样,考查方式和角度也不一样,因此其复习方式肯定是不一样的。考试目标就是获取高分,怎么考就怎么学、怎么备考是制胜的法宝。两种考试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考查方式和角度体现在考试上的冲突就是复习方法、考试考点都不一样。对于两种考试必须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复习才是取得成功的关键,这就是司考与考研矛盾和冲突所在之处。

三、司考与考研的融合

     在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时我们需要不断应用归纳与演绎两种推理方式,出现一个法律问题,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法条的规定,然后利用法条的规定对问题进行定位分析,进而解决法律问题。当对于法条的具体规定不清楚时,我们也完全可以利用自己已有的法律知识储备、生活经验和常识,从法律的一般理论出发,进行演绎推理,从而得出对于具体法律问题的合乎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当我们对于某个理论模糊不清时,我们也可以在已占有的大量法律现象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利用自己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进行归纳推理,得出法条背后的法理,再用自己形成的法言法语表达能力条理清晰,富有逻辑的把理论阐发、表述出来。法理与法条如影随行,互相促进,是法律这个事物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体现出来并共存的两种不同的存在形式。从法理和法条关系角度讲,司考与考研并不具有冲突性,反而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相互融合。

 四、冲突与融合中的司考与考研抉择

     司考与考研的冲突与融合的关系原理告诉我们对于司考与考研的抉择,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来讲我们需要在学习中利用其融合性,在考试中利用其冲突性。

     人精力都有限,术业有专攻主要就是源于人有限的精力,单从考试角度讲,司考与考研是完全冲突的。对于选择司考与考研两手抓的考生需做好思想准备,掌握好规律。深刻认识其融合性和冲突性特征,在法条和法理间的融合中学习,在司考与考研间的冲突中寻求效率最大化平衡点。

五、我们的建议

     法律是门高深的学问,是门高端的学科,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对于法律人提出了很高要求。法律人本科的稚嫩和经验的匮乏决定了在本科阶段对于法律不可能进行深层次思考,这个阶段需要的主要是正确法律观的培养和人生的知识积淀,这也是国外为什么没有法律本科专业设置的原因。因此,法律人进一步深造,攻读研究生是非常必要,甚至可以说是必须的。如果你选择了一定要攻读研究生,那么还是把司法考试先放一放吧。一个法律人应该有区区一个司法考试不在话下的自信与从容,在考上研究生的当年,然后全力备考司法考试,由于你充足的理论储备和饱满的学习状态必定会让你轻而易举地就把司法考试拿下。即使没拿下,研究生的几年稍加努力又有何难?这个时候需要的仅仅只是你在考前对法条的一下突击,对出题专家特有观点的一下识记!

     如果实在是需要考研与司考两手抓,我们则建议对于司考留用2个多月的时间加以备考,也即从6月底7月初着手复习即可。在这之前大家可以对考研进行全面准备,争取进行一个轮回的考研复习,并注重对考研教材的阅读,这不仅是司考结束后继续备战考研的经验和知识积累,而且也是紧接着的司考备战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司考中的具体法条和案例的研习也会感觉简单而有效率。对于司考的2个来月备考规划,首先就是需要在司考备战过程的同时,应注意兼顾英语的复习,注意保持英语的语感。其次就是在对司考的备战过程中建议先利用一个班次的司考录音(主要是指强化录音)全面复习并注重理解各司考知识点,然后研习真题并注意掌握历年真题涉及的相关考点(对真题的研习可以先做一遍,然后看解析和自己分析总结)。最后就是需要识记重点法条,总结各类考题的答题套路并注意模拟测试以便合理分配答题时间和积累考试经验,并尤其需要重点关注演练答题套路。对此更为详尽的复习策略敬请关注《法学家全程保障体系》内附的电子资料“法学家成功人大法学考研如何高效利用暑期战略复习期”。

(责任编辑:规源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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